胡泽君:"六个并重"使刑事诉讼法得以更好贯彻实施

2012年11月13日17: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胡泽君 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 保障人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胡泽君(摄影中国网 高聪)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胡泽君(摄影中国网高聪)

中国网11月13日讯今天下午,十八大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中国的司法公正”的网络访谈。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胡泽君表示,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

胡泽君说,高检院对于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高度重视,今年7月,还召开了全国检察长座谈会进行了全面部署,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强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适用法律的能力。

二是积极进行试点,对刑事诉讼法的一些新规定,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开展试点。对保障人权方面的规定,现在就要落实,比如说简易程序出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积极地开展试点。当然对授权性的规定,必须要等到明年1月1号以后才实施。

三是积极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

四是为实施刑事诉讼法相关的一些人财物方面的保障,也要积极地做准备。

总之,通过这些大量的准备工作,使全体检察人员能够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做到“六个并重”,就是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证据和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就是“六个并重”。这样使刑事诉讼法得以更好地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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