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代表纵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2年11月12日10: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法律体系 1950年 科学发展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法律的实施 大排量汽车 法律委员会 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法律制定

站在新的立法起点任务依然繁重艰巨

实践没有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

现在有一种说法,“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已经完成了向法治的转变过程”。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十八大代表、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丕峰指出,中国法治的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使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是,社会发展无止境,法律发展也没有止境。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立法工作的任务仍然艰巨。

陈勇琦代表认为,现在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今后的立法工作势必越来越多地触及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任务依然繁重,甚至可以说是更加艰巨、复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代表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身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从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说它已经定型。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近两年来,国家立法机关在立法之路上前行的脚步仍然铿锵有力:

制定行政强制法、精神卫生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职业病防治法……

一部部新法的诞生,一部部法律的修改,标志着中国已阔步迈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阶段。

上个月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监狱法等7部法律个别条款的决定。

今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刑诉法作了许多方面的重要修改。为保持法律规定间的衔接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对监狱法等7部法律的18个条款“打包”作出修改,解决这些条款与修改后的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

“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机关结合重要法律的出台,及时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以保持法律规定间的衔接协调。这种具有法律清理性质的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詹红荔代表指出。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对下一步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八大代表纷纷建言献策。

陈艳芳代表认为,今后立法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现在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社会生活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成为今后立法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不仅新制定的法律要提高质量,而且现有的法律也要通过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二是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立法一定要坚持立法为民的原则,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的倾向,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由有关职能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行使公权力与保护公民私权利的关系、行使权力与承担责任的关系,既要注意给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手段,以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有效行使,又要注意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权力,确保公民权利不受侵害。

三是正确处理法律的稳定性与改革过程中变动性的关系。法律的特点在于“定”,一旦作出规定,就要保持相对稳定,避免朝令夕改;而改革的特点是“变”,要突破原有的一些体制和规则。所以,立法工作一方面要及时把改革中成功的经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现有法律中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现实生活需要的规定及时作出修改,为改革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为深化改革留下空间。

“今后要把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立法重点,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陈辽敏代表建议,应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对现有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或制定新法律,比如目前个人信息被泄露和非法利用现象严重,就应制定一部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和利用的法律。

陈勇琦代表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立法工作应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

“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陈勇琦代表认为,应把这些问题放在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时以社会困难群体的生存和社会整体福利的增进为关注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李红艳代表提出,今后的立法工作要重视对已有的法律的修改完善,将诸多单项法律逐渐汇集成完备的法典。

十八大代表、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廖泽方建议,立法工作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推进依法执政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资源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进一步完善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有许多流浪、失学、失去监护的未成年人,希望通过立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减少他们出现犯罪心理,尤其是出现人格问题,从而减少犯罪。”十八大代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心理学教研室李玫瑾教授说。

代表们欣喜地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在不断丰富、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中逐步走向成熟。相信立法机关会站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法制保障。(吴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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