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稻葵:集体土地建保障房要明确定位及收益权等

2012年03月07日18:5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集体土地 李稻葵 收益权 保障性 物业管理 投资者 住房建设 房租

中国网3月7日讯全国政协于3月7日16时15分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记者会,对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的资金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李稻葵指出,要明确定位、收益权、管理三方面。

李稻葵认为,在集体土地上建保障性住房,首先定位要准,这个保障性住房给谁住,如果是给清华大学青年教师住的话,以后房租增长一点,随着整个经济的发展是有可能的。建设者以后的收入相对于今天的建设成本而言是能够有投资回报的,因为的土地是集体的,不用经过拍卖的形式,土地的成本是零。

二是未来的收益权要讲清楚,未来的房租归谁,要明确集体、地方政府、投资者各占多少,把产权和收益讲清楚,再去引入社会资金就会相对比较容易。

三是管理方面一定要社会化、市场化,根据在其他领域的调研经验,如果这样的保障性住房完全由政府的某一个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往往会引起很多矛盾,效率也不见得是高的,可以引入社会招标的形式,通过招标形式引入一些公司运作的机构,来搞物业管理、日常房租的收费等等方面的管理。

因此,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定位清楚、权益清楚、管理要社会化市场化这三点恐怕绕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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