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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话题二:让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更加惠民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是2011年医改安排中的重点工作之一。任务能否完成将决定基本药物制度能否初步建立。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表示,目前全国已经有6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药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平均下降30%左右,老百姓从中得到了非常明显的实惠。
全国政协委员刘革新提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意在普惠的制度,是从国家层面推进的民生工程,现在的问题在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现阶段的执行情况,已经导致了基药生产的碎片化,现在基本药物生产的主流企业很多都觉得很困惑,这是很好的市场和政策,但现实中超低价中标价格的混乱,确实也已经成为影响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根源之一。
截至2010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7.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安徽、天津、宁夏、吉林、江西、陕西、甘肃、海南等地初步实现了基层全覆盖。零差率销售后的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
两会期间,继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降低了部分外资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之后,发改委再挥大刀,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这是自1998年首次降价以来的第27次降价令。
“必须看到,药品降价虽然能够让百姓减轻药品费用的支出,但是关键还是要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心血管专家葛均波教授指出,应在此基础上取消药品加成,不能再以计算经营收入的方式来考核医疗机构的业绩,不能再用开了多少药、多少检查来决定医务人员的收入,切断公立医院内的趋利链条,同时建立有效机制抵制外部的牟利诱惑。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委员建议,对偏远地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完善基本药物目录,让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政策更加便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