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与网民交流公正廉洁执法/实录

2011年03月13日10: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廉洁执法 廉洁 执法

 

  • 法制网:

    法制网网友向贾春梅代表提出一个问题,他说,司法体制改革是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代表,您对检察机关的公诉制度改革有什么看法和建议?谢谢。

    2011-03-12 21:41:34

  • 贾春梅:

    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大家知道,曹建明检察长在去年的全国公诉工作会议上讲过,公诉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诉人是检察机关的形象,公诉水平事关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但是客观地讲,目前我国的公诉制度还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说宽严相济,宽严相济就是我们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同时,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情况对犯罪分子实行区别对待的一个政策,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严厉从严打击,对轻微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2011-03-12 21:42:07

  • 贾春梅:

    再一个,我们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侦诉协作和诉审分离,以及诉辩平衡的关系。这些都需要我们对公诉制度进行改革,进行完善和创新。所以说,公诉制度改革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要求,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必要性。现在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公诉改革,而且富有成效,刚才邓检和徐检提到了。首先是量刑建议,量刑建议就是为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把量刑建议纳入审判程序当中的一个刑事司法制度,这个建议是由中央在关于刑事司法改革问题当中提到的。再一个是列席审判委员会,还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提前介入。什么是提前介入呢?就是在批准逮捕之前或者审查起诉之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关于提前介入,目前来说,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立法,但是我们在司法实践当中有它的法律依据,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听取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以参加公安机关对于勘验检查的侦查活动。公诉部门在2009年的4月份出台了公诉工作的操作规范,其中有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提前介入的规定。我们提前介入的任务就是了解侦查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正在办理的案件,审查已经收集到的证据,同时在侦查过程当中发现侦查过程中有无违法情况,对违法情况实行监督,以保证侦查部门和侦查机关合法、全面地收集证据。

    2011-03-12 21:43:50

  • 贾春梅:

    对哪类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呢?一是重大疑难案件,二是对社会危害比较大的刑事案件,三是媒体关注程度比较高的案件。我们介入的时间,就是刚才提到的,在逮捕之前或者审查起诉之前,必要的时候,公诉部门可以与侦查监督部门同时介入侦查。我们介入的任务是什么呢?除了刚才所说的以外,还有我们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的方向,及时固定证据,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参加勘验检查等侦查活动。

    2011-03-12 21:48:57

  • 贾春梅:

    这些改革的措施,对我们现在的公诉工作来说,是很有意义的探索,同时对保证公诉质量,树立检察机关的形象,也是富有成效的。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达了关于加强公诉人建设的决定,对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犯罪,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来说,提供了可靠的司法依据。谢谢。

    2011-03-12 21:50:31

  • 中国网络电视台:

    感谢主持人,我代表中国网络电视台的网友向邓川代表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在当前不少行政机关还存在执法不规范或者以行政执法代替刑事司法的情况,四川省检察机关是如何在这方面加强法律监督的?谢谢。

    2011-03-12 21:51:45

  • 邓川: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进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这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的举措。这些年我们四川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一是我们和行政执法机关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这两年我们在四川还开展了对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专项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的移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的行为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一方面,我们还同行政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了中介机构的监管协作机制建设,认真研究中介机构等新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促进新社会组织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

    2011-03-12 21:52:16

  • 邓川:

    第三方面,检察机关加大了对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渎职侵权这样一些案件的惩治。仅去年一年,我们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达到了333件415人,应该说对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谢谢。

    2011-03-12 21:53:44

  • 光明网:

    这个问题还是提给徐安代表,从网上经常能看到反映检察机关违法办案的帖子,真假难辩,我想问的是,检察机关如何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呢?谢谢。

    2011-03-12 21:53:47

  • 徐安:

    谢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履行其法律监督的职责。经常有网友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检察机关监督别人,谁来监督你们呢?实际上,现在我们内部也是有非常严密的监督制度和监督网络的。首先,我们从指导思想上明确要求,把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并重,用比对别人要求更严格的措施来要求检察机关自身,这也是曹建明检察长和本届高检院党组对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我们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在这一点上是毫不含糊的。我们提出,“严是爱,松是害,从严治检”,这就是对广大检察人员最大的爱护,也是我们履行职责的前提保障。

    2011-03-12 21:54:06

  • 徐安:

    第二,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严密制度,保证制度落实,特别是针对大家比较关注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我们采取了很多具体的措施,比如说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改革,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讯问重要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等。在办案当中,凡是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找证人谈话,证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我们都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这既是监督制约,也是为了规范执法。我们还实行网上办案、执法信息联网,实现上级院对下级院网上进行实时指导、进行远程监控、全程监督,通过这样的措施,保证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文明进行。

    2011-03-12 21:56:14

  • 徐安:

    第三,我们对检察人员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要求发现在早,解决在小,绝不含糊。我们建立了内部反腐倡廉机制。凡是属于以案谋私、以案交友这类的行为,我们都作为禁止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比如这几年,我们每年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都有十几起,构成犯罪的,我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03-12 21:57:56

  • 徐安:

    第四,在抓内部监督的过程中,我们积极地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也包括接受舆论监督,接受网友的监督。比如说现在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我们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起密切沟通联系,不断征求意见,邀请他们听庭评议。我们还准备从今年开始,在江苏检察机关实行群众评议检察工作、评议检察机关的做法,我们还准备开通检察热线,征求群众的意见,把“12309”举报电话进一步扩展功能,定期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

    2011-03-12 22:00:23

  • 徐安:

    总的来讲,我们决心把自身监督制约工作摆在检察工作一个突出重要位置上,作为我们的立身之本,继续长抓不懈,把它坚持抓好。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的网友在看到、听到检察机关有些什么执法上的问题,检察人员有些什么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的时候,及时地向我们反映,我们都欢迎,并且会认真地调查核实。

    对于刚才讲的网上有些真假难辩的信息,我们都是会认真组织核查的,只要是确有存在问题的,我们进行纠正,属于不属实的,无则加勉,在舆论监督之下,在网络监督之下,我们检察机关能够时刻保持清醒,这是一个好事。

    2011-03-12 22: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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