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福利人均差33万元 十二五鼓励户籍改革

2011年03月06日10: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户籍改革 十二五 流动人口 居住证制度 户籍人口 义务教育

居住证将覆盖流动人口

市政协委员、北京“十二五”规划人口问题顾问陆杰华表示,出台居住证主要还是为北京的人口调控搭建信息平台,掌握流动人口的自然情况、教育和职业等信息,起预警作用。因此,持证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的福利仍有差距,“但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服务不会有差别”。

陆杰华表示,居住证的预期目标是将城市管理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淡化流动人口的概念。因此居住证将覆盖全部流动人口,并且没有分批、分类发放的计划。但由于北京公共资源的承载能力有限,如果居住证承担的服务功能弱,对流动人口将缺乏吸引力,难免遇冷。因此,陆杰华表示,北京居住证还需进行大量调研,今年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解读

“居住证需联系城市福利待遇”

本报讯对于居住证制度,马力表示,该制度体现了城市对流动人口开放的接纳态度。但居住证制度只是一个管理制度,必须是流动人口福利制度的变化,才能让流动人口真正获得身份的转变。

她认为,就全国而言,居住证制度只是管理模式的变化。“深圳的居住证制度比全国各地的改革更深入,它的居住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享受市民福利待遇。居住证制度现在全国推广,但不同的地区内涵不同。而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领取暂住证一定期限后可以领取居住证,但没有把它和福利完全联系在一起。所以必须是福利制度的变化,才有可能使得流动人口真正获得身份的转变。”

中国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一般来讲大城市是50万以上,中小城市是十几万。

居住证制度只是一个管理制度,必须是流动人口福利制度的变化,才能让流动人口真正获得身份的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参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专委会委员马力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本报记者马力 钟晶晶

●1992年8月

公安部《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规定,对在城镇有稳定住所和职业,并要求在城镇定居的农村人口,允许他们以蓝印户口的形式在城镇入户,统计为“非农业人口”,享受与城镇常住户口同等的待遇。

●1993年6月

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草拟了《国务院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决定》,对现行户籍制度进行力度较大的改革,但该方案未能颁布实行。

●1997年6月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通知,规定在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2001年

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自此,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得到全面推进。

●2006年10月

公安部门进一步努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的限制。但这一努力最终无果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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