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拟规范地方户籍改革试点 禁止土地换户籍

2011年01月25日13: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户籍改革 地方债务 中央经济 户籍限制 土地收益 户籍制度改革 宅基地 城乡统筹 新世纪周刊 GDP增长

新政策要求土地和户籍改革脱钩。(资料照片)

广东、重庆等地推动的户籍制度改革,因规定进城农民须交出土地而受到舆论质疑。

据《新世纪周刊》报道,记者近日获悉,中央有关部门酝酿出台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在自行试点进行户籍改革的同时,不再将农民土地与城市户籍捆绑运作。

自2009年年末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即提出要求,中小城市和城镇要放宽对农业人口落户的限制。2010年,继广东省“积分入户”政策后,重庆、陕西也相继提出“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的构想。

不少研究农村土地问题的学者认为,各地政府的做法“醉翁之意不在酒”,推动户籍改革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农民手中的土地,把良田变成栉比鳞次的高楼大厦,目的只是追求GDP增长、套取资金化解地方债务、创造政绩工程以便官员晋升等等,而其后果是城市周边优质土地越来越少、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以至于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全等等。他们呼吁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让农民根据自己意愿处理承包地和宅基地,进城后也不应该强制其交出。

据记者了解,这次酝酿出台的政策,对地方政府以“城乡统筹”为目标的户籍改革试验仍持鼓励态度,但将明确要求土地和户籍改革脱钩,是否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完全由进城落户的农民自己决定。

知情人士透露,政策不久即将出台,具体还将规定,小城市小城镇和中等城市要尽可能放宽户籍限制。前者无条件放开,后者则要允许“有稳定就业和住房、社会保险缴纳到一定年限”的农民工落户;此外,城市承载力有限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要为进城农民提供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的公共服务。不过,对上述政策,也有观点认为,农民进城需要城市提供社保、教育、医疗等各项公共服务,开支不菲,如果失去土地收益的支持,地方政府恐难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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