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商人行贿引发广东茂名多名官员落马

2011年02月18日16: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罗荫国 涉黑 行贿 茂名市 广东省委 双规 国土局 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09年

非常时期的茂名,民间的猜测和传说有许多版本,除了鑫龙公司案以外,也有猜测罗荫国的落马是因紫金矿业溃坝、买官卖官等问题引出。

如此多的落马官员和如此多的是是非非,牵出罗荫国的那根“导火索”究竟是什么?

柯国庆与“烂尾地”

2011年1月20日,几十名群众高举着“严查贪官,还我南香城土地”的标语,来到茂名市委大院门口聚集。

正如茂名市一位本地官员告诉本刊记者的那样,这上千亩地,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为这块地皮的事,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上访。2009年被抓的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曾经就是协调解决这块地遗留问题的协调小组组长。而他的犯罪事实中,就有涉及这片土地的受贿行为。

向杨光亮行贿300万元的私企老板柯国庆,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而这个传奇人物,还是从茂名市委宣传部走出来的。受贿官员杨光亮早已入狱,柯国庆自己却是在罗荫国落马之前的1月中旬左右才被逮捕。

现年55岁的柯国庆,80年代末的时候曾经是茂名市委外宣办的一个副科长,90年代初的时候下海组建了富达公司,借助其市委宣传部干部的身份找另一公司借了100万创业,结果血本无归。后来,又开始涉足房地产。

1992年至1993年间,集体所有制企业茂南二建公司依靠职工集资、银行贷款和购地户的数千万购地款,经电白县政府批准,征用了电白县羊角镇南香管区约1000亩土地,并将其中大部分转卖给包括富达公司在内的近700户购地户。多数土地都没有办理土地证,购地户手中的凭证就是一张收据和一纸与茂南二建的购地协议。

1994年12月,正在开工建设的购地户被政府勒令停工,购地户由此开始上访。而在“烂尾”的这段时间里,地价逐渐涨了起来,原来几万元一亩就能批出去的地,几年之内价值已经翻了几番。

在“烂尾”的这段时间之内,茂南二建因为内部原因也资产重组、改制成为私营企业。此时,茂名市的规划也做出了调整,涉及这片土地的行政区划也有了改变。纠缠数年的土地纠纷不仅没有停止,反而随着利益的越来越大而越演越烈。

按照茂名市一位官员的说法:“弄啊弄啊??一块地就出现了好几个老板,到最后是谁最终能得到,就看谁的权力大、谁的本事高、谁的后台硬。”

这位官员告诉本刊记者,后来开始涉黑的柯国庆,2002年8月把茂南二建原来的法人弄走了,让他小弟柯国新去当法人代表,然后又伪造了一个2900万的欠条。凭借此欠条,茂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的时候将茂南二建名下价值至少数亿元的603亩土地裁定给了柯国庆的富达公司。

而这603亩土地中,有400亩早就已经卖给了680户小业主购地户。法院的这个“31-9”号民事裁定书,实际上就造成了一女二嫁,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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