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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薄如蝉翼”成污染祸首
农业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全膜覆盖的粮食增产效果十分明显,因而农民难以割舍。虽说并非所有地膜都会造成污染,“只要能回收不残留,就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甘肃省农科院研究员杨虎德说。但是,伴随着地膜种植面积的急剧扩大,残留的地膜也越来越多。杨虎德说,这些地膜主要是超薄地膜。
记者在多省调研时发现,只要是铺膜的农田,就有地膜残留。甘肃省农业生态保护站的数据显示,甘肃每亩残留量最多达14公斤多,残留量最少的每亩也有5公斤多。
中国农业科学院曾经在对河北邯郸地区的调查表明,棉田地膜残留率一般在10%至20%之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种植业中,地膜残留量达到12万吨。
在黑龙江部分地区主推玉米覆膜技术,超薄地膜覆盖范围也随之增加,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蔬菜大棚内的每根垄都用超薄地膜覆盖,加大了超薄地膜污染程度。甘肃目前每年各种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已超过10万吨。据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2007年甘肃耕地地膜累积残留量已经达到6万多吨。
监测发现,在我国一些地方,农民为了减少成本,往往使用0 .006毫米的超薄膜,甚至还有0.005毫米的地膜。《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甘肃、黑龙江、宁夏、陕西等地采访时看到,这种现象比较多见。
据了解,我国1992年制订的国家标准规定,聚乙烯地膜的厚度不应低于0.008毫米。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严昌荣说,这个标准只有日本地膜标准厚度的57%,即使如此,不少企业生产的地膜厚度还达不到要求。
张玉辉说,越薄的地膜强度越低,抗拉能力越差,容易老化,更易残留土壤中,破碎后碎块更小,难以捡拾,相应产生的地膜残留量就越大,成为白色污染祸首。
应严禁超薄地膜进入农资市场
既然我国粮食生产已经无法离开地膜,一些农业专家认为,为减轻地膜对农业面源的污染,目前只能完善政策,加大力度做好残膜的回收利用工作。
一是提高现行地膜国家标准,严格禁止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进入农资市场。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地膜厚度在0.008毫米以上。甘肃省农科院研究员车宗贤说,国外地膜的厚度一般为0.012至0.015毫米,其抗拉强度比0.008毫米的地膜增加50%至94%,极有利于残膜回收。所以我国也应该考虑提高地膜国家标准。
二是改进地膜使用方法,提高地膜的重复使用率,降低地膜残留。同时改进和推广地膜回收机械。《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研中注意到,多数地方残膜回收全靠手工作业,要么手捡,要么手耙,效率低下。农技人员建议,应研发一种更高效、更先进的残膜回收机械,提高机械捡拾地膜的效率。
三是建立补偿措施,扶持地膜回收、加工、利用企业。同时,鼓励开发无污染可降解的新型可替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