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孙菁领衔提出议案,建议对1998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行修改。她提出,为了建立稳定的献血队伍,应放宽无偿献血年龄限制,并将无偿献血规定为公民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齐鲁晚报讯)
最近几年,“血荒”成为了一个让人关注的话题。“医院缺血”成了常态,特别是到了夏冬两季,血液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不仅严重影响了患者,也愈发成为了影响医患关系的重要因素。表面看来,“血荒”的关键在“血”,有了充足的供给,问题便能迎刃而解。可事实上,只是半强制的要求献血,或是单纯提高献血年龄,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血荒”吗?
一项题为“你认为造成‘血荒’的原因是什么”的调查显示,有88.3%的受调查人选择了不信任,包括对运营方式、规范流程、回馈承诺等的种种疑虑。在去年央视的一次街头调查中,绝大多数的受访群众在肯定无偿献血作用的同时,也对献血工作表现出质疑。由此看出,“血荒”的出现不是单纯的缺血,“血荒”,其实是民众由于对无偿献血事业整体的不了解、不信任,引发的一场“信用荒”。
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施行以来,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支持。20多年来,由于无偿献血宣传和管理的不断完善,人们的观念也越发成熟和理性,与此同时,全国各省市相应的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无偿献血条例,制定了一些无偿献血用血的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无偿献血的发展。但是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农民工和大学生比例过高、血站管理不严,存在“卖血”牟利、浪费严重等,这都阻挡了人们献出爱心的脚步。公开、透明的、让人信任的献血用血机制和政策始终没有出现,人们关心的捐的血到底最终输给谁了,自己如何能够方便地享受自己用些方面的权利?
我们看到,单单的扩大范围,甚至是强制要求,都不能从根本上缓解“血荒”,甚至会雪上加霜。无偿献血作为一项纯粹的与个人品德有关的行为,个人意愿是其基本准则。“扩年龄”、“强制”的方法是治标不治本,民众的疑虑不从根本上破除,无偿献血体系不真正透明、阳光起来,“无偿献血”就难以成为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好事”。(刘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