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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黄心一介绍,四川省早在2006-2007年就对当地一些公立医疗机构的用药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按国际通行的药品使用标准测算,药品使用量可下降四成。“这两年,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处方的监管,但仍有部分医院铤而走险,关键在于有利益驱动。”黄心一说。
“基药”推广惠及基层百姓
为缓解基层百姓看病贵,新医改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都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结束了基层政府办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历史。这也再一次证明了,取消“以药补医”迫在眉睫。
遂宁市船山区北固乡的袁开福大爷是九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老病号,因为患有慢支炎、肺气肿,袁大爷常年需要服药,每年都要住院一两次。2009年1月,袁大爷因为犯病住进医院,住院八天花费了1395元,其中药费661.5元,平均每日药费82.7元。然而,船山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后,袁大爷再次入院治疗,住院22天,总费用才2297.7元,其中药费1249.3元,平均每日药费仅56.8元,日均药品费用降幅达到31%。前后两次住院,袁大爷告诉记者,他明显感觉到费用降低了。
遂宁市卫生局局长何兴树说,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零差价销售之后,基本药物以及药品配送企业由省药招办统一招标,打破了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局面,市里按照实际的服务人口,中央人均补贴五元,省补贴2 .4元,要求市区县财政补贴不低于三元,为老百姓药费“减负”。据统计,全市公立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药品加成收入达5000余万元,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后,使老百姓个人医疗费用明显降低。
在德阳广汉高平镇中心卫生院,记者看到,卫生院药房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着“本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所售药品一律零加价”字幕,收费处的电子显示屏上不断的显示着患者姓名、本次就诊费用、新农合报销费用和实际支付费用。广汉市委常委、副市长田锋说:“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小病一般只要几元、十几元,给农民看病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