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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为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行与发展,我国对公立医院实施了“以药补医”政策。然而,随着社会需求日趋增加以及政府对医疗机构投入不足,导致部分医疗机构将“药品加成”作为重要补偿渠道,衍生出“大处方”“大检查”等一些医疗“怪现象”,加重了百姓看病负担。
不久前,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给取消“以药补医”开出了时间表,今年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取消“以药补医”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举措将面临哪些难题?《经济参考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采访。
“以药补医”催生医疗怪相
小感冒输上高级抗生素、头疼就给上核磁检查、廉价药在医院“销声匿迹”……这是当前社会广为诟病的一些医疗“怪现象”。提及这些“怪现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正是“以药补医”制度在作祟。
不久前,57岁的成都市民张天臣患上了感冒,有点鼻塞、咳嗽,前往家附近的一家医院就诊。医生刚问完症状,立即开出了一张化验单,血液检查结果显示“上呼吸道感染”,医生给他开了三天液体“又是头孢类的高级抗生素。”张天臣说“我到收费窗口一划账,200多元。现在真不敢生病,看个感冒没有两三百元,根本不可能走出医院。”
张天臣的遭遇,实际上讲出了许多患者的心声。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卫生政策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所长郑小华说,200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这一机制的“副作用”在于,价格越高的药品所得到药品加成越高,所以越贵的药品就越容易受到医生青睐,大处方也就“横空出世”了。
谈到“药品加成”,成都第三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黄心一直言不讳,近年来,该医院通过强化管理、改进技术,使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下降到39%。然而,前几年,医院也曾陷入过“药品加成”减少影响医院发展的尴尬。“2006年以前,医院药品加成达到20%-30%。当时,医院刚贷款修建起新的门诊大楼,没想到药品加成比例就下降到15%,医院收入一下子减少了,曾一度陷入发展困境。幸好,医院在领导班子带领下,通过管理创新,突破了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