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出厂销售差价悬殊 专家吁切断不合理利益链

2011年11月29日11:0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药价 不合理用药 药品招标 药品生产 药品收入 药品流通领域 药品供应 药品质量 药品价格 利益链条 出厂价格

二问:招标到底好不好

编辑:我国公立医院的药品是由政府部门向企业集中招标,医院采购,再卖给患者。这一项本意在降低药价虚高的措施,现在却被视为药价虚高的重要推手。这种情况是怎么发生的?我们的药品招标出现了什么问题吗?

李兰冰:集中招标制度设计本身具有一定优势,主要用意在于以批量团购的方式取得较低的价格,以市场机制保证药品质量。正因为有了这一制度的探索,才有了后来种种招标制度的改进。如2004年卫生部对8省区的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去年出台的基本药物新采购办法,都是在该制度的基础上改进的成果。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降低药价方面亟待发挥更好的作用,配套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记者:过去的省级招标方式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只招标,不采购。医院仍然分散采购,而且没有确定的量,形成“二次议价”,增加了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

这种医院买药的方式亟待改革。据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玲介绍,国外很多国家采用的是集中采购方式,或是医院联合起来形成谈判组织进行采购。借鉴这些经验,从基本药物制度开始,我国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全程监控、公开透明的办法进行采购,保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同时不断改进,防止恶性竞争。

编辑:招标制度要改革的呼声已经很多年了,怎么改才能降低药价成本?

记者: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认为,招标制度的实施必须有配套改革,比如医院补偿方式改革、运行机制改革等。从各国的经验来看,降低了药价,不一定能让治疗费用降低。医务人员收入必须与药品收入脱钩,才能达到好的效果。

国务院医改咨询委员会委员李宪法强调,医药分开改革也必须同步推进,利用现代流通方式在公立医院建立集中采购制度。药价信息必须公开透明,由政府掌控,并定期调整。这些改革必须与招标制度改革同步,才能真正把省级集中招标制度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

三问:加价到底该不该

编辑:药价的最后一环在医院、医生。国家允许医院进行不超过15%的药品加成。有人质疑,这样一项明显会推高药价的措施,为什么至今仍然存在呢?

记者: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财政状况不好。为了让医院生存下去,解除人们的病痛之苦,我国实行了药品加成政策:允许医院买药之后加一部分价再卖出去,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这在当时对医院的生存、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现今,加成政策逐步演变成了一种逐利的机制。

在这一机制的影响下,医院有创收的需求,医生有使用高价药的冲动。这种需求直接传导到了链条的各个环节,最终受害的是患者——不仅为虚高水分埋单,还会被不合理用药危害健康。

编辑:对于药品加成问题的解决,目前有什么对策吗?

饶克勤:我国医院实施的是按项目付费、按药品加成付费。如果支付方式不改革,医生收入还是与开多少检查、开多少药品挂钩,必然导致医疗费用上涨。

因此,必须加快公立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的支付制度。

这种支付方式改革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提高劳务技术价格,体现医务人员价值,二是政府财政的补助方式,三是医保的支付方式。公立医院支付方式的改革将直接倒逼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切断不合理的利益链条。

我国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了药品加成。这些医疗机构按新的采购办法采购的药价,平均比上一轮采购价下降33%,比国家最高零售价平均下降55%。药价虚高已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消失,并初步倒逼了药企、流通环节的改革。

取消加成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综合改革,包括补偿、人事、分配、管理等机制的改革,一般诊疗费、财政补偿了减少的加成收入,医保也从另一渠道进行了补偿。有些县医院也进行了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目前看效果还不错。而这些经验将会给公立医院加成政策的改革起到借鉴作用。

对话人:本报记者 李红梅 本报编辑 苗 苗

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副教授 李兰冰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 饶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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