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中新网7月26日电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卫生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卫生部拟组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今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专家候选人的遴选条件。
卫生部办公厅26日发出《关于请推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组织推荐委员候选人,并于8月15日之前上报。
据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主要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等技术支持工作。候选人遴选条件如下: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二)熟练掌握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在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毒理学、卫生检验、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或上述领域行政管理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四)年龄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具有敬业精神,能够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未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