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被允许含3种添加剂 可加防腐剂埋隐患

2011年05月20日09: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防腐剂 添加剂 大米制品 微生物变化 大米加工 添加物 食品安全法

■ 新闻主角

三种添加剂大揭底

解读人:河南工大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

双乙酸钠——本身是防腐剂,比较安全。但根据目前掌握的技术,用干燥的方式就可以让水分降到安全储藏水平,微生物很难滋长,正常情况下大米的保鲜在三个月到半年没有问题。

壳聚糖——本身是增稠剂、被膜剂,大米加工成本高,利润又低,所以实际生产中很少使用。粮企有可能将其用于大米表面的被膜或抛光,给大米表面覆一层膜,就像是水果包上了保鲜膜一样,但是这种物质成本高。目前大米的抛光技术,能使表面非常好,没必要使用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本身是一种淀粉的变性产品,有吸水的作用,成本较高。可能用在大米制品譬如汤圆、米粉等。

■ 市场探访

看包装标志如读天书

“我们一般就看厂家和分量,后面的标签也看不懂。”前天,在北京市朝阳区双井附近的世纪联华超市里,马阿姨和老伴儿来买米。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消费者,他们都不知道大米还能使用防腐剂。

在散装大米周围,没有看到任何标志。而袋装大米的标志则过于专业,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袋装大米上除了会写明产地外,也会写出执行何种国家标准,比如“执行GB 1354-2009”,但没有写大米中添加了什么物质。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才知道,“GB 1354-2009”即2009年开始实施的大米国标,规定“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 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并且这一规定为强制性条款。

■ 商家举措

昨天,海底捞16家门店正式“亮锅底儿”,公示10种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成为北京首家公示食品添加剂的餐饮企业。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本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应向卫生监督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于不公示者,将责令整改。同时,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不仅要行政处罚,还要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理。

本组稿件/本报记者 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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