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法律正面交锋“被精神病”引发热议

2010年10月19日10: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住院 精神科医生 精神病患者 医学专家 精神病学家 医学理论 热议 法律分析 精神卫生法 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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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雪涛(律师,曾代理多起“被精神病”案件;此次报告的主要执笔者)

“危险在身边

而自己不知道才更恐怖”

记者:北京的一些精神科医生认为您的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您如何回应?

黄:我也了解到近年来北京的精神病院在收治制度上有所改进,把关非常谨慎,对此我非常赞赏。但是我在报告中所举的更多案例来自北京以外的其他地方,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就没有经过这种严格的把关程序。

记者:您的报告主要是指向强制住院制度,在您看来强制住院有必要吗?

黄:强制住院肯定有存在的必要性,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但是也应该看到,公众要求对精神病患者进行隔离,是缘于对他们的恐惧,而这种恐惧是由于对精神病认识不足造成的。我认为精神科医生应该去多做扫盲和“去污名化”的工作。

记者:“被精神病”的话题已经形成了社会恐慌,您怎么看?

黄:有恐慌就会有警惕,就应该采取措施去规避危险的发生。如果真的有“被精神病”的危险的话,那么这种合理的恐慌是应该存在的。如果危险在身边而自己不知道的话,那才更恐怖。

“医生不一定能抵抗

经济或权力的压力”

记者:在您看来,造成“被精神病”的原因是由于医生出了问题吗?

黄:不纯粹是医生的问题,事实上在医学以外也有很多利益冲突在起作用,而这也超出了医生自己的判断能力。比如当精神科医生在经济和权力上处于劣势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足够的专业上的自主性。我看到更多的是精神科医生表现了自己的无奈,我担心医生并不一定能够抵抗经济或权力的压力。

还有一点,中国精神科医生所追求的职业伦理准则究竟是什么样的?我没有看到过。因为精神科医生面对的领域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对于非自愿治疗的问题,他们所面临的伦理问题会更复杂,我不知道有没有一套合理的准则去指引他们。

“人有权利追求健康,

但追求健康不是义务”

记者:您如何看待精神科医生的观点?

黄:我承认人有权利追求健康,但是追求健康不是义务。换句话说,并不是有病的人就都必须要去治疗的,这一点可能医生们有些想不明白。我希望精神科医生应该多做宣传,树立自己的专业信誉,让更多的人了解精神病的知识,鼓励大家主动去求医,以此来赢得病人的自愿治疗。

医生们也许从来没有想过,对于患者来说,被剥夺意愿可能是比疾病本身更让人痛苦的事情,更何况是从制度上去否定他的选择权,这种伤害是很恐怖的。只有尊重患者的权利,才会赢得他的配合,从而让精神病的治疗更加有效。我知道,国外的很多医生已经注意到强制治疗和隔离治疗的弊病。

“不应当只是由精神卫生

领域的圈内人去牵头”

记者:如果出台《精神卫生法》,是否有可能杜绝“被精神病”的现象?

黄:不一定,这取决于《精神卫生法》的具体内容。据我所知,很多国家在制定此类法律时,往往会使隔离治疗和强制治疗变得更加容易,精神病人的权利反而没有得到保护。世界卫生组织也已经对此提出了严重警告。

我认为《精神卫生法》应当在各方面都取得平衡,特别是在保护公众利益、确保精神病人获得治疗的同时,也要兼顾到保护精神病人的权利。因此在起草这部法律时不应当只是由精神卫生领域的圈内人去牵头,因为他们会更多偏向自己在治疗方面的操作便捷性,而忽略了精神病人的诉求。(周健森 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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