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法律正面交锋“被精神病”引发热议

2010年10月19日10: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住院 精神科医生 精神病患者 医学专家 精神病学家 医学理论 热议 法律分析 精神卫生法 法律界定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这是一次医学与法律的正面交锋。

10月10日,由多名法律界人士在北京发布了一份《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报告中提出,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着巨大缺陷,精神病医学理论也存在“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谬误”,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着“被精神病”的风险。

此言一出,立即掀起轩然大波,其波及范围之广,早已超出了学术范畴。“被精神病”再度成为网络热词,喧嚣背后却隐藏着公众的恐慌情绪:“这么可怕的事情会不会有一天也降临在我身上?”一些精神科医生则在愤怒地驳斥说:“这是对中国所有精神科医生的集体污蔑!”但是问号已经在每个人心里浮现——

现实中的“疯人院”,难道真的无法飞越?

杨甫德(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曾参与《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起草工作)

“我们不应该把亲属

都想得那么邪恶”

记者:“被精神病”的情况真的普遍存在吗?

杨:我承认涉及财产纠纷、家庭矛盾的极端事件可能是有的,但肯定非常少见。一个人有病没病,医生不可能仅仅根据家属描述的情况来做判断,我们还会对病人进行精神检查,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才能判断他是不是真的有病。

记者:这些案件中的当事人都是被强行送入医院的,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吗?

杨:按照《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住院只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自愿住院;第二种是医学保护性住院,只有当患者家属或法定监护人认为他有病,医生也判断认为他需要住院时,才采取这种程序;第三种是当患者出现危害社会的行为时,由公安机关送来强制住院。

记者:面对“被精神病”的话题,您如何看待目前公众的恐慌心理?

杨: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恐慌。在是否需要住院的问题上,我们都是尽可能在患者自愿的原则下来作出决定,只有特殊情况下才会采取保护性住院或强制住院。我们不应该把亲属都想得那么邪恶,绝大部分情况下,他们都是为了救助患者,何况入院之后还会有非常严格的把关手续。

“你想滥用

精神病收治制度都很难”

记者:您如何看待这份报告对精神科医生权利过大的批评?

杨:精神科医生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因为现在对我们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别人说是滥用权利。可实际上,你想滥用精神病收治制度都很难,这其中有很多制约机制,比如复合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一旦有医生编造病情被查实,轻则吊销执照,重则要判刑。

记者:报告还对精神科医生的职业伦理提出了挑战,您对此有何评价?

杨:精神医学领域是最注重伦理问题的。比如我们医院就有独立运作的伦理委员会,这个伦理委员会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保护患者的权益,而不是医生或其他人的权益。

“一个人想自杀都不去限制他,这个问题就值得讨论了”

记者:法律界人士认为,应当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意愿,您对此持何观点?

杨:精神病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在他病情特别严重的时候,确实有可能不承认他有病,不愿意配合治疗。这时我们就会权衡利弊,就可能建议他保护性住院。

记者:您如何看待精神科医生与法律界人士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呢?

杨:这种分歧其实一直存在。法律界人士完全是从权益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忽略了精神病的特殊性。但实际上全球的精神医学领域都存在强制治疗的概念,这是为了避免患者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危险。如果一个人想自杀都不去限制他,那这个问题就真值得讨论了。

1   2   3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