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医院看病,千万要警惕医托,他们能把黑的说成白的。”丰台区的张先生提起医托,非常气愤。他的妻子在看病时,因听信医托,到一家中医门诊部就诊,结果死亡。记者今天获悉,该中医门诊部已被注销,两名股东被丰台法院判赔20余万元。
张先生介绍说,2007年8月,他妻子殷女士因下肢浮肿等病到某医院就诊,该院没有对其进行常规检查,也没有对病情进行任何进一步诊疗建议,让她回家休养。因病情始终未见好转,张先生带着殷女士再次到医院检查,候诊期间,由于误信三名医托所言,转而来到一家中医门诊部就诊,经一位姓王的“教授”诊断为肾炎。殷女士遵医嘱服用中药,但病情反而日益加重。8月20日早晨,殷女士突然子宫大出血,张先生赶紧把妻子送到医院急诊部,当即被诊断为良性葡萄胎导致的出血性休克,并非肾炎。9月14日,殷女士因救治无效死亡。
《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丰台某医院在对殷女士诊疗过程中,未发现违背诊疗常规之处;而中医门诊部在对殷女士诊疗过程中存在对其疾病认识不足,缺少必要检查及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在其死亡后果中占有轻微责任。 (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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