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强化”的名称由来必须有根有据,“生津止渴、润肺化痰”的疗效不得随意出现在食品包装上,包括牙膏、沐浴露在内的所有化妆品也不得宣传医用效果……《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今起实施,对食品、化妆品的标注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预防疾病”禁止出现
新规规定,在食品标识的名称或说明中,如需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须在标识中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或者治疗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介绍食品的、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等7类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在调料、饼干等预包装食品中明明加入了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却不在其包装上标注的做法,也不被允许。
昨天,记者走访了沪上一些超市卖场,发觉仍有一些食品、化妆品的标签不符合新规,某款嫩白亮采沐浴露包装上写着“三重美白系统”,而在一款知名特效中药牙膏则在包装上,涉嫌宣传有助于解决牙龈肿胀、口腔上火、牙龈出血、牙菌斑、牙本质过敏的功能字样。
避免浪费执法适当延迟
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钟全斌告诉记者,考虑到很多企业老标签还未用完的现状,为了避免浪费,市质监部门的执法将推后一段日子,但不会推迟很长时间,他同时表示,目前一些食品生产企业的确在标识上存在问题,例如明明含有添加剂却不在包装上说明,今后质监部门将进一步严格检查。按照新规,这些标识上的违法行为,将给予最高1万元罚款的制裁。
在采访中,消费者表示,新规保障了他们的知情权,希望越早执行越好。
提防收藏品广告虚夸价值
今天,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正式开幕。市工商局表示,近年来本市工商部门着力加强广告市场监督规范,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倡导推动“诚信兴商”。
市工商局列举了当前广告中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伎俩“花招”,主要有以下几种:
特技处理。如某牙膏广告,为凸现其美白效果,在一著名体育运动员使用前后的效果比较证明画面中,将其牙齿修饰得美白无比,而在近来几次世界大赛转播或刊发的视频和图片画面中,该著名运动员牙齿的实际情形却远非如其证明效果。
虚夸价值中,一是杜撰出身。将纪念章谎称为纪念币,虚称为“国家发行”、“有关部门发行”,将企业自行编集无需行政审批的纪念收藏品在广告中谎称“国家邮政总局授权发行”、“破例批准”。二是在广告中无根据地渲染升值空间大,并制造紧俏气氛。(王婧 康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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