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6月29日电(记者张周来)从今年起,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引入计分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从而进一步优化服务、规范市场秩序。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 长期以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都存在“叫好不叫座”的现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最近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自治区有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三级优秀水平。
与此同时,广西将对等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打破等级“终身制”,每两年复核一次,对达不到标准或发生违法案件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相应降低一个档次等级,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社区卫生服务等级评定工作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功能分区设置、队伍建设、服务功能和机构内部管理五个方面,总分1000分,根据考核分值,分为一级合格、二级良好、三级优秀等三个级别,并实行等级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补助、设备配置等方面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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