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药价黑洞 中新社发 任士可 作
新的医改方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关于“医药分开”的建议引起广泛关注,人们期望,这能让高昂的药价降下来。过去几年,药品价格进行过多次改革,但百姓药费负担还是节节攀升,药价越来越让人看不懂。药价究竟高在哪儿?如何才能让药价回归其真实价值?记者进行了调研。
●药价谜团之一
药价虚高:药品回扣知多少?
案例:“齐二药”严重药害事件许多人还记忆犹新。最近进行的案件审理惊曝药价内幕:事件的主角——假药“亮菌甲素”,其出厂价每支仅5元,到医院患者手中价格却猛涨至46.1元,价格飙升8倍多。
显然,卖给患者的“亮菌甲素”价格奇高。那么这40余元的加价都到哪里去了呢?据有关调查,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5元/支从“齐二药”批发这批假的“亮菌甲素”,然后该公司以每支34元的高价卖给了广东医药保健公司,利润高达580% ;而广东医药保健公司以每支36元卖给了中山三院,中山三院卖给患者时又涨了10.1元。
由此可见,药品的出厂价并不高,加价都被中间环节瓜分了。据有关知情人讲,医药公司之所以大幅抬高价格,是为了将其中的利润返还购药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回扣,以实现利益均沾。换言之,药价虚高,很大程度“虚”在回扣上。
一般一个药品要通过总经销、地区分销、医药代表、医院药房这样几个环节才能到患者手上。我国目前有近5000家药企、7000多家医药分销商,医药生产和经销的开放竞争程度远高于医疗服务领域。与此同时,药企生产的药品以仿制药居多,同质化现象严重,全国能够生产“亮菌甲素”的企业就不下百余家。同类药品多的是,当然是谁给的回扣高就进谁的。于是药企间的竞争就演变成“回扣战”。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指出,回扣是药商们在竞争压力下让出来的利益,可是这部分利益,没有落入患者的口袋,却进了某些医院和医生的腰包。而这笔回扣最终的买单人是使用药品的患者。
药品是一种高度依赖专业知识才能消费的商品。我国药品的80%是通过医院销售的,以药养医的体制决定了医生手中的处方权就是药品的生存权,更是回扣生存的土壤。
尽管连续几年大力整顿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但据全国纠风办统计,仅2007年,全国医务人员上交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依然达4亿元。有关专家认为,实际上回扣的金额可能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药价谜团之二
杜绝回扣:招标采购管用吗?
案例:正在征求意见的《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所有入围药品品种对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不得进行转配送,严格执行“两票制”, 即厂家向配送公司出具的发票和配送公司向医院出具的发票,意在压缩中间环节。这条规定引起医药界广泛关注。不仅因为规定本身会对企业带来不小的影响,还在于药品招标虽然提出好多年,但方案变化频繁,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
药品招标采购至今已实施8年,最初的设想是通过招标采购遏制医药购销中的回扣。然而它在实际运行中却走了样,被业界称为“阳光下的腐败”。
九州通集团副总经理牛正乾说,招标机构在确定中标企业时,考虑的因素为:价格占40%,质量占40%,服务占20%。除前一项是硬性指标外,后两项都是灵活指标,随意性较大。于是,即便在同一省或同一地区,招标中标价也可能因招标时间和评审专家的不同,对同厂家、 同品种、同规格的药品,招出不同的价格。
河南某药企营销经理告诉记者,普通规格、剂型的药品常常会有多家企业竞标,竞争异常激烈,价格会压得很低,即使企业中标也难获利。而新规格、新剂型的品种竞争对手少,中标可能性大,价格也相对高。为了中标,企业挖空心思给药品改剂型、换名称,力争创出独家品种或剂型。其结果是市场上的药品品种越来越多,价格反而被提高了,这就背离了招标的初衷。
此外,国家允许医疗机构按照15%的进销差价获利,药品中标价基数越高,顺加额也就越高。因此,医疗机构更愿意选择价格高的药品。而价格低的药品,由于顺加额小,也就难以进入医院。少了医院这条销售的主渠道,企业就不再生产廉价药。这是廉价药短缺的根本原因。
更有甚者,还出现了“二次招标”的怪现象。一位业内人士说,目前,各省每次投标的品种都超过5000种,一般中标品种有几千个。而一家三甲医院药房的日常药品也就1200种左右。因此药品中标并不意味着就能进医院销售,这就派生出 “二次招标”,即在招标完成后,中标企业再“公关”医疗机构以使自己的品种真正进入医院销售。“回扣”再度现身,不仅使公开的招标成了摆设,药价也难以下降。为此,业界一再呼吁,药品招标制度亟待完善,招标模式亟待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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