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5月11日专电(记者 黎昌政)5月10日23时许,106国道崇阳县肖岭乡大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警车连撞数名行人,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肇事司机通城县公安局民警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日晚,挂有鄂L-8126警号牌的一辆警车返回通城县,途经106国道1517KM+900M处,将正在公路右侧行走的几名行人撞倒。目前,4名伤员正在通城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伤员伤情平稳。
事故发生后,咸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现场,崇阳县迅速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连夜赶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目前,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湖北省公安厅有关领导11日上午赶到事故现场,要求对此事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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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记者吴双建 通讯员蔡亚君)5月10日23时许,106国道崇阳县肖岭乡大堰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当晚,一辆鄂L-8126警号牌警车从温泉返回通城,途径106国道1517km+900m处,将正在公路右侧行走的几名行人撞倒。事故发生后,咸宁市委书记黄楚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任振鹤作出重要批示: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现场;崇阳县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光新为组长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并带领县公安、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连夜赶到现场组织指挥,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目前,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4名伤员已送往通城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据悉,肇事司机系通城县公安局民警于亚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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