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连续3月趋热 中国进经济转阵痛期 08年央行货币政策操作预测 -王岐山不再担任北京市市长 郭金龙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图/简历) -社保基金所现问题绝大部分已整改 上海将制定社保基金监督条例 -中投尚无大规模对外投资计划 投资战略详解 每天至少需盈利3亿 -人事部:公务员面试题每天一换 力保公平公正 12月9日进行笔试 -防明显通胀成为明年宏观调控首要任务之一 -大盘放量上涨重回5000点 机构酝酿抄底关注四板块 建议建仓名单 -2007年中国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万 因病死2万 评估报告全文 -新企业所得税法获通过 居民企业持流通股超两年或免税 股市利好 -沙特将中国纳入石油链:先满足中国 俄输华天然气价将大幅涨价?
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11 月 30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第三章 口岸监测

第十二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建立健全口岸艾滋病监测网络。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口岸艾滋病流行趋势,设立口岸艾滋病监测点,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艾滋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艾滋病的监测工作,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加强入出境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监测。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确定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确证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和确证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菌(毒)种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检验检疫机构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规范并经验收合格,方可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检测工作。

第十四条 检验检疫机构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人员提供咨询和筛查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应当及时将样本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进行确证。

第十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消毒管理制度,防止艾滋病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第四章 疫情报告及控制

第十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信息报告的相关规定报告疫情。

疫情信息应当在6小时内通过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口岸艾滋病疫情信息。

第十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检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应当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工作并接受相应的医学指导。

第十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为掌握或者控制艾滋病疫情进行相关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不得隐瞒或者编造虚假信息。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进行封存、检验或者消毒。经检验,属于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卫生处理或者予以销毁。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中国超半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是经性传播感染的
中国现存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约70万(图)
专家解读中国艾滋病评估报告 两大变化值得关注
中国艾滋病感染者中20岁至39岁人群占70%
《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年)》(全文)
卫生部就艾滋病防治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直播实录]
《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年)》发布
中国艾滋病疫情总体低流行 特定人群和局部高流行
图片新闻:
中国第二期战略油储基地完成选址 甘肃兰州和新疆鄯善进入名单
国家环保总局:不建污水处理厂省领导要离职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2008年公务员考试资讯大全/ 考研资讯大全
· 中国“嫦娥一号”探月
· 中国减灾救灾行动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农业发展报告/ 全国农业统计报告/ 农业投资政策及项目
· 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报告2007蓝皮书
· 中国工业化进程报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