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对定点生产产品实行单独制定价格,并要求将药品价格印在药品最小包装盒上。同时,也明确了定点生产产品不实行集中采购,直接入围候选品种进入医疗机构采购。确保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工作健康稳步地开展。这是政府为保证廉价药供应采取的一项尝试性调控措施。
按照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定点生产产品安全有效;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生产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卫生部要求做好保障定点生产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定点生产的管理工作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会逐步将定点生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完善相关政策。
附1:
十家定点企业名单: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制剂有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天津达仁堂制药厂、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定点生产的18个品种:注射用青霉素纳、注射用头孢唑啉纳、阿莫西林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对乙酰氨基酚片、复方氢氧化铝片、阿斯匹林肠溶片、复方丹参片、颠茄片、氨茶碱片、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大活络丸、八珍益母丸、清热解毒口服液、克霉唑栓、复方利血平片、七里散、人参健脾丸等。
附2:做好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工作承诺书
药品是人类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重要物质保障,不仅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社会安定、国家发展。
作为首批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医药企业,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用得到药、用得起药、用到好药做出努力。我们将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采取积极的措施保证药品的生产和供应;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以适宜的药品规格、包装和价格满足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需要,同时保证定点药品配送的及时性和配送的覆盖面,切实使人民群众能够用上安全、有效、价廉的药品。
我们将严格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好定点生产、供应工作,为建立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提高人民身体健康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第一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
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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