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11月16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首批十家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产品上市情况,以及实行这一政策的主要思路和措施,并回答了记者问。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地方政府、地方有关部门以及十家药品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产品已经批准上市,今天这个发布会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政策出台情况。
2007年11月16日起,部分通过简化包装、降低成本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的产品正式批准上市。这次确定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共十家,涉及18个品种。这些品种实行统一价格、统一标识。日前,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处方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并明确有关价格在11月15日以后生效。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要求,这些品种将通过减少流通环节、直接配送等方式送到社区和农村。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注人民群众的健康,近年来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新举措。这次国家推出的通过简化包装、降低成本、定点生产的基本用药也是逐步解决百姓就医看病难的一项举措。2006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吴仪副总理在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上强调要“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定点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生产和供应合格、价廉的药品”。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调控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来降低成本、生产质量保证的基本药物,促进“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解决。
为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使百姓用上最常用的廉价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鼓励定点生产企业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包装、统一价格、方便使用、减低成本的原则,积极做好定点生产基本用药工作,开展定点生产。去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 “首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后,去年9月,又制定了定点生产企业申报具体要求。根据企业申报及遴选,今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的名单和品种,对此项工作做了试点安排。
2007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对定点生产产品实行单独制定价格,并要求将药品价格印在药品最小包装盒上。同时,也明确了定点生产产品不实行集中采购,直接入围候选品种进入医疗机构采购。确保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工作健康稳步地开展。这是政府为保证廉价药供应采取的一项尝试性调控措施。
按照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定点生产产品安全有效;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生产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卫生部要求做好保障定点生产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定点生产的管理工作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会逐步将定点生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完善相关政策。
十家定点企业分别是: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制剂有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天津达仁堂制药厂、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定点生产的18个品种:注射用青霉素纳、注射用头孢唑啉纳、阿莫西林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对乙酰氨基酚片、复方氢氧化铝片、阿斯匹林肠溶片、复方丹参片、颠茄片、氨茶碱片、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大活络丸、八珍益母丸、清热解毒口服液、克霉唑栓、复方利血平片、七里散、人参健脾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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