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向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和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
按照工作部署,各省(区、市)局将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和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工作。有条件的还可根据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其他注射剂类药品、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