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在行动
近一段时间以来,股市可以说是乏善可陈,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坐不住了,他们纷纷以锁定乃至增持股票等行动对行情走势表明态度。
先来看看来自重庆的消息,当地政府日前提出地方国有控股企业在一段时期内不减持其控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国有控股集团在当前市况下应当合理、规范地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战略性增持或回购。虽然这只是重庆市政府对其下属企业所提出的原则要求,还没有来得及具体化,真正要进入操作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毕竟表达了作为相关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重庆市政府对于当前股市的看法。如果现在股票价格很高、泡沫严重的话,当年以支付对价换来的大非流通权现在应抓紧利用才是,可是在重庆市政府看来,这些股票的价格现在被低估了,所以不但不能卖,而且还要考虑增持或者回购。
再来看看一家央企——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态度,它最近向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国船舶发出承诺函,表示通过股改获得流通权并已解禁的2400多万股股票,两年内在120元以下不卖出,另外,将在2009年5月解禁的另外11500万股股票,届时将自愿延长两年锁定期。相对于重庆市政府的表态,中船集团则有了具体的安排:对已经流通的股票提出最低卖出价,对还没有解禁的股票则增加禁售期。中国船舶股价去年10月曾摸高300元,是沪市中第一高价股,现在股价为70多元,大股东表示低于120元不卖,这是蛮有勇气的,因为公司现在的每股净资产为15.61元,大股东承诺的卖出价相当于近7.7倍的市净率,这可以看出中船集团对中国船舶的估值,应该说这还是能够反映其内在价值的。以此推论,作为大股东,中船集团也认为现在股票被低估了。
在一般情况下,大股东不必要也不应该过于关心股价的短期涨跌并以自身的行动来施加影响。但如果在他看来股票被严重低估并明显低于其内在价值时,大股东就有必要表态并采取对策。这不仅仅是因为大股东对于创造条件维持合理的股价具有客观的义务(当然,这种义务不等于非“托市”不可,实际上,搞好企业、提高股息率是最好的做法)。因为如果股价长期过低,会导致出现恶意收购,从而威胁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因此,在一个成熟的股市中,大股东对其股价的表态是很重要的,在旁观者看来,这是其对股票价值的最好阐述。进一步说,大股东的行动对于其他投资者来说也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指数已经跌了很多了,很多人对后市都不那么有把握,那么就请看看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最新举动吧。虽然这样的大股东还不是太多,但它们的举动所传递的信号是明确的,值得思考。人们相信,如果有更多的大股东陆续作出同样的举动,现在疲弱的市场面貌一定会明显改观。(桂浩明 申银万国研究所首席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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