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四:半年报披露预设“真空期”
值得一提的还有,今年半年报预设了大非减持和股权激励等部分重大行为的“真空期”。
沪深交易所要求,本次半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本次半年报的内容。这些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在报告披露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半年报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也要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不得在本次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转让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也就是说,此项规定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内幕交易。也许“真空期“本身并不能彻底杜绝内幕交易,但至少表明监管部门遏制内幕交易的行动将从多个方向立体式展开。
看点五:自然灾害也需“预警”
上证所今年还特别在通知中要求,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自然灾害对公司的影响,并在半年度报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部分充分披露导致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的具体因素及影响数,说明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风险以及下半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风险应对措施。
这显然是考虑到了今年上半年的几次重大自然灾害——年初的雪灾、汶川地震和今年二季度南方的洪水灾害。
事实上,正是这几次自然灾害使得投资者对于今年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上市公司业绩的不确定性增加,因此,充分的披露可以还原影响本源、避免过度恐慌。本报记者 张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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