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将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创新和综合经营的开展,还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银证保业务协作监管岗负责人蔡敏男上周五在出席上海证券报主办的“中国基金业发展高峰论坛”时透露,银监会正在考虑结束以试点形式开展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后出台管理办法,将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纳入监管部门正常的依法审批框架。而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有望在不久后全面推开。
据了解,继2005年首批银行系基金公司获批后,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范围,确定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民生银行作为第二批试点银行。据透露,截至目前,除招商银行正在等待监管部门的批复外,其他银行投资设立的基金公司均已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营。
蔡敏男表示,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将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创新和综合经营的开展;优化商业银行资产结构、拓宽收入来源;提高其赢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此外,还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
在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风声水起的时候,开展较早的基金托管、银基合作开发理财产品、银行提供代销渠道等较为成熟的业务也形成了相当的规模。特别是由于去年证券市场火爆,带动了基金的热卖,而这使得银行托管基金获得了不俗的收益。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去年银行托管基金的收入超过44亿元。而银行代销基金,去年也为银行带来了不菲的收入。
不仅仅是基金行业,银监会除获准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外,还批准了商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并于近日放开了商业银行从事黄金期货交易,综合经营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蔡敏男指出,随着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推进,银监会将从多个角度对实行综合经营的银行进行监控。首先,要求在控股公司旗下的银、证、保子公司之间及金融和实业之间设置科学的“防火墙”,有效隔离风险并防止内部风险的传播。其次,对高管人员的准入资格做出规定。再次,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防范由子公司信息共享引致的内幕交易风险。最后,还要对资本充足率进行监测,实行并表监管和统一的风险监控。避免同一笔资本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重复计算。银监会还将继续努力加强与相关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与监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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