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民种粮的“定心丸”。今年2月8日国家公布了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近日再次提高,两次累计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9%―10%,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提高4%―7%。提价水平是综合考虑了种粮成本、顺价销售、国内外差价等多种因素后慎重确定的。
对物价水平直接影响作用很小
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对物价水平直接影响作用很小。首先,粮食最低收购价不是市场的实际收购价,只有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最低收购价才会启动,正常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仍由市场形成。其次,市场粮价最终取决于供求关系,我国粮食连续四年丰收,目前国家粮食库存充裕,粮食供求关系总体上基本平衡。再次,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有利于增加供给,进而有利于稳定市场粮价和价格总水平。
确保粮价不大涨不大落
“谷贱伤农,米贵伤民”。粮食价格一头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头关系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因此,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目标,是使市场粮价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既不大涨,也不大落。国家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发展生产,增加供给,这是稳定粮价的基础;二是严格控制主要粮食品种出口;三是加强粮食运输调度,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应;四是要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
化肥价格过快上涨势头难延续
去年四季度以后,化肥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国家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化肥价格。一是扶持生产,继续对化肥生产企业用电、用气实行价格优惠,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征铁路建设基金,对国内所有化肥品种免征增值税。二是严格控制化肥出口,提高尿素、磷酸二铵出口关税,对磷酸一铵等国内短缺的化肥品种开征出口关税。三是加强组织调运,充实销区化肥库存。动用救灾储备化肥30万吨支援南方灾区。四是加强化肥价格和市场监管。
目前,化肥出口已大幅度下降,销区化肥库存明显增加,东北地区供应紧张状况明显好转,化肥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遏制。(朱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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