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商品交易所在武汉举行生猪期货合约座谈会,以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生猪期货合约和规则。来自我国生猪行业的权威专家学者和大型企业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对生猪期货合约各项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并期望生猪期货能早日上市交易,服务产业发展。
在座谈会上,大商所副总经理郭晓利指出,从2004年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唐人神集团董事长陶一山教授向全国人大第一次提交上市生猪期货的提案算起,至今已有四个年头。目前,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行业组织、科研院所和广大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大商所基本完成了生猪期货合约、规则制度的市场调研和设计等准备工作。
据介绍,在生猪期货开发过程中,大商所经过三方面的努力,推动三个层面形成了共识,攻克了生猪期货活体交割带来的三个难关。三方面的努力是:一是广泛合作,与华中农业大学、农业部种猪测定中心合作起草了生猪交割标准,与四省(市)政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推动生猪交易中心建设,还与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有关方面开展多方位合作,共同推动生猪期货上市进程;二是充分调研,自2005年开始,大商所开展了4轮、近20次大规模市场调研,深入研究市场行业实际情况,为生猪期货合约及规则的制订完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深入论证,多次举办论证会,广泛征求行业、企业等方面对合约、规则的意见建议。
对于上市生猪期货,目前政府、企业、产业三个层面已经形成一个共识,即尽快上市生猪期货,早日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作用。政府层面希望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为决策提供参考,避免产业的大起大落,保持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企业层面希望生猪期货能够为生产经营提供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层面希望通过发挥期货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推动生猪现货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促进产业的发展。
郭晓利说,在生猪期货合约设计中,大商所需要克服“三个难关”:一是生猪合约质量标准关,这是期货合约的核心,关系到所有参与者利益,既不能过于宽松,也不能过于严格,还不能过于复杂,需要满足企业、产业各方利益;二是检验检疫关,在交割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定要求,防止疫病风险;三是活体交割关,与现行商品期货交割不同,生猪活体不能静态储存,形成传统意义上的“标准仓单”,同时我国养殖、屠宰、加工相对分散,针对这种情况,大商所初步设计了“随进、随检、随交、随收”的交割流程,希望通过养殖场、屠宰厂、批发市场“三场(厂)一体”,多点交割方式满足大规模交割需要。
湖南唐人神集团董事长陶一山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从2004年开始,两次上交提案,建议上市生猪期货。在本次座谈会上,他认为,“目前正是我国生猪产业由散养向规模化发展的转型时期,上市生猪期货将对提高养殖效益,促进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他说,大商所拟在生猪期货交割中开展的批发市场交割模式将会对生猪现货流通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引导产业向规模化发展。在批发市场建设中,应当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为生猪现货市场提供信息化支持和延伸服务功能。
湖南新五丰是一家具有四十多年供港澳活猪经验的大型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熊艳艳建议大商所在交割流程的设计方面应该充分考虑生猪活体交易的特殊性,在药残检验、静养时间、升贴水等细节问题给予关注。她同时提出,从国外经验来看,生猪出栏平均体重是一个上升的趋势,未来我国生猪出栏平均体重有可能在100公斤—120公斤之间,建议大商所在制定合约标准时应当对此予以考虑。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集团实业公司采购部总经理桂锦兵分析了我国生猪现货生产、物流、加工、信息、参与主体等方面的情况,认为目前上市生猪期货已经是万事俱备,上市生猪期货,对于双汇集团这样的大型肉类加工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据介绍,双汇集团是我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公司,年屠宰生猪1500万头,年产肉制品100多万吨,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讨论气氛热烈,大家充分肯定大商所为推动生猪期货上市所作的努力,普遍认为目前上市条件已经成熟,希望生猪期货合约尽快上市交易,尽早发挥功能,为产业发展提供帮助。与会代表还就交割质量标准、交割流程、交割地点设置、生猪批发市场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全国畜牧总站、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湖北省畜牧兽医局、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业内专家和武汉中粮肉食品公司、湖北天种畜牧公司、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公司、湖南唐人神集团公司、湖南新五丰公司、湖南正虹科技发展公司、广东温氏畜禽公司、四川高金食品公司、四川四海集团公司、重庆市生猪综合交易市场等全国各地10多家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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