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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今日参加中国政府网访谈时透露,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先后批复了11个地方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分别为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内蒙等省市。
黄小赠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那个时候探索多是研究项目的形式以及地方开展的个案探索,总体上处于摸索或者理论研究的阶段。随着社会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环境不断完善,对创新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深入推进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探索的时机已经到来。
黄小赠称,从试点探索深化的阶段来看,主要是从2007年开始。从那以后,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先后批复了11个地方开展试点,经过近7年来的试点,这11个试点地区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我国下一步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积累了经验,明确了方向,也为国务院这次出台《意见》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资料显示,11个试点城市有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内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