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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环保局日前在官网上发布《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了控制全市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条例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通过市场购买或者企业内部调剂等方式取得。这也是我市首次在地方法规中提出排污指标市场购买的概念。
据了解,排污指标市场购买就是排污权交易,条例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暂扣排污许可证,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超过总量指标的量从下一年度排放指标中扣除。但是有些企业扩建或者增加项目,肯定会存在污染排放超标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排污权交易。
专家举例说,A企业大气排污总量指标为10,B企业为15,A企业实际排放是12,B企业实际排放只有10,那么A可以向B购买多出来的排量,这样两家企业的排放总量也只有22,比两家企业大气排污总量指标之和25还要少。
实施排污权交易,超限量企业可以向大气排放量少的单位购买排放量,减排企业通过出售排污量可以获利,这也是一种奖励污染减排的方法。“当然,交易的前提是大气污染排放的总额严格控制。”专家说,在此前提下,通过排污权交易,高排污企业因为购买排污量要多花排污成本,而节能减排的企业则可以获得更多利润,以此激励企业减排。
相关人士介绍,大气污染排放主要是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国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提出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大气污染排放量。2005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初版颁布实施,提出了大气污染排放限量,要求控制排放总量。在此次条例修改中,大气污染排放限量堪称“史上最严”。专家介绍,除了限定全市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更是细化到各个区、污染排放企业,排放限值层层把关,细化考核。
“南京是国务院划定的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专家说,今年1月,我市出现连续26天污染天,“蓝天计划”很难完成。同时,我市也提出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控制大气污染排放必须从严执行。(记者 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