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 2014-08-26 13:50:35  |  来源: 半月谈  |  作者: 何丰伦 吴钟昊 刘姝君 周相吉 梁书斌 吕福明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中国林业 战略机遇 生态脆弱 转型 产业 业态创新  价值 金融

   金融支撑待强化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受制于林权流转市场不完善、贷款周期与林业生长周期不一致,林权抵押物无人监管等问题,林业金融配套改革仍然步履维艰,严重影响集体林权改革成效。

  南方集体林权改革后,林业经营主体变小、变多,分散经营的林农无资金投入,造成很多林地无法及时更新造林,或者没有资金用于幼林抚育。

  四川省林业厅林改处负责人林赟说,截至目前,四川涉林贷款只占涉农贷款总额1%左右。2013年四川省政策性森林保险综合赔付率仅为14.56%,与畜牧业60%、农业30%的综合赔付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林农无法充分享受中央的惠农政策。

  林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说,要赋予国有林和公益林抵押担保权能,鼓励地方政府建立集体林权交易市场、林权收储中心和担保中心,减免评估手续和费用,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福建作为全国林改先行区,率先在全国建立林业收储中心。贷款人(林农)以林权抵押形式申请贷款,通过评估机构评估后,由收储中心收储并提供担保,银行据此发放贷款。一旦贷款人违约,收储中心将一边向银行偿还贷款,一边负责处置抵押的林权资产,从而给银行吃了“定心丸”。

  另外,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即使速生丰产林周期也要5年~8年,而银行贷款期限基本上为一年。因此,相关部门应联合金融机构制定林业中长期、低息贷款政策,确保林业贷款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

  针对林业多层次、多品种的特点,福建省永安市林业局副局长黎录松建议,国家应结合生态文明工程建设,研究开发能贴合林农需求、便于操作的富民兴林金融产品,并扩大林业贷款贴息覆盖范围,解决林下经济、非木质利用、竹产业升级等领域的资金难题。

  同时,要加快培育评估中介机构市场,制定统一的评估体系和参数标准,增强林权贷款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所长谌晓辉说,我国需尽快解决林业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问题,明确监管机构,加强对林权抵押贷款评估工作的检查,建立评估机构诚信记录,并建立林权评估市场的准入机制,对低值高估、高值低评的评估机构坚决取消市场资格。

  惠林政策待完善

  鉴于林业的多样性功能以及发展的滞后,国家的惠林政策仍需继续完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林业工作者和林农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充满期待。

  一是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当前,林下经济在各地快速发展,已成为一些林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但林下种植养殖迟迟未能得到国家惠农政策及资金的支持。从事林下经济的林场职工、企业呼吁,尽快让惠林政策的阳光照耀到林下经济。

  广西林业厅厅长陈秋华建议,中央财政应设立林下经济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对各地发展林下经济进行适当补助,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对成效突出的县市进行鼓励,并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二是改善林区生活条件。据统计,目前全国还有486个国有林场不通公路,170个不通电,575个不通电话,1575个存在饮水安全和吃水困难,林区基建欠账十分突出。

  “很多国有林场的场区条件还不如农村。”焉财荣说,近几年通过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林场职工住房条件已经得到较大改善,但一些管护用房还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土坯房,甚至是危房,希望国家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和支持。

  三是帮助化解历史债务。据国家林业局统计,2012年全国林场在职职工人均收入1.6万元,仅为全国城镇职工收入的34.5%,60%的国有林场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已累计拖欠职工工资70亿元,拖欠退休金13亿元,还有10.8万和14.7万国有林场在职职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分别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2.5%和30.6%。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历史债务是横在林业改革前面的“拦路虎”,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政策,又需要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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