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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改革再深化
面对林业大转型,林业改革必须继续深化,这是当下林业发展最急迫的问题。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我国林业资源非常有限,要真正在未来全球的“生态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就必须高度重视现实中的一系列深层问题,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利益关系待理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这是继耕地红线划定之后,另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这其中,林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各地非法占用征用林地的现象大量存在,国有林场与周边农民之间也纷争不断。
江西省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局局长杨杰芳直言,非法侵占林地现象频频出现,背后不乏地方政府支持或纵容的影子,基层林业部门无力干涉。
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认为,这是源于林业法律不健全。“森林法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谁代表国家行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所有权?”孙建博说,由于产权主体长期缺位,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保护十分不力。
他建议,应及时修订森林法,明确产权行使主体,增强林业执法的可操作性,并增加林业犯罪的违法成本。
除了林场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在林业内部,如何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也显得十分迫切。
记者在福建省长汀县采访时了解到,加上地方补贴,长汀县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是17元/亩,但林农经营商品林每亩年平均收益可达200元左右,即便是荒山荒地每年租金也可达30多元一亩。
长汀县林业局生态站负责人介绍,为保护生态,林农收入损失很大,只有解决好两者之间的矛盾,林业才能得到健康发展。这需要国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一些地方的生态环境还很脆弱,客观上要求更多的限制性管理。”江西省宜春市林业局副局长焉财荣说,下一步国家也应该考虑逐步科学放开林木的更新指标,“在江西,马尾松和杉树超过20年不砍伐就成了过熟林,生态效益不增反降”。
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封加平认为,国有林场大部分位于大江大河源头地区、沙漠海洋防护林区域,在生态涵养和抗灾减灾过程中,肩负着不可替代的重任。他建议,应尽快明确其“生态公益林”定位,纳入事业单位序列中,强调其生态保护属性而非经济效益属性,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稳定这部分林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