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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不仅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同样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然而,在过去几十年的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传统村落大量消失,现存数量仅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9%。据专家估计,有较高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现存不到5000个。与此同时,传统村落遭到破坏的状况日益严峻。
根据指导意见,四部门提出,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中央财政将统筹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分年度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另外,传统村落认定不搞“终身制”,建立退出机制。根据指导意见,村落文化遗产破坏情况严重并经认定不再符合中国传统村落入选条件的,将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予以除名并进行通报。
截至目前,已有两批156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记者 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