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配置“河道警长”护航“五水共治”

2014年04月29日13:0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浙江省 公安厅 浙江省委 河道警长 河长 污染环境案 打污染清江河 五水共治

新华网杭州4月28日电(记者方列)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通过设立“河道警长”,积极开展“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全省已破获污染环境案件1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3名,破案打污染数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倒逼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介绍,去年年底,浙江省委、省政府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河长”体系,每条河流、每段河道都配置了“河长”。公安机关对应这一体系配置“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将河道河段全覆盖。其中,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的钱塘江、瓯江、曹娥江、君溪、飞云江、运河等6条跨地区水系,省厅明确6名厅领导担任“河道警长”。各市、县公安机关也指定局领导担任跨区域河道的“河道警长”,并且建立健全河段警务协作机制,防止各管一段出现盲区。“河道警长”要定人、定岗、定责,向社会公开姓名、职务、河段范围、联系电话等,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公安机关护航‘五水共治’,关键就是要发挥打击职能,保持对涉水违法犯罪‘零容忍、零懈怠’的严打高压态势。”刘力伟说,“凡是涉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无论涉及谁、涉及哪个企业,都要及时依法查处。不仅要将锋芒对准污染水体犯罪,对于盗窃破坏治水供水设备和河道安全设施、黑恶势力插手干扰破坏涉水工程、阻碍治水执法等违法犯罪以及水域、船舶上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都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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