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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1日讯记者沈慧报道:环保部副部长翟青今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全力落实中。近期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分解梳理了22项政策措施,包括6项能源结构调整政策、10项环境经济政策,以及6项管理政策。其中,6项能源结构调整政策,主要是气代煤和洁净煤的扩大使用等6个方面;10项环境经济政策,主要涉及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等10个方面;6项管理政策,主要是考核办法、节能环保标准等。
2013年国务院颁布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针对不同区域提出不同要求,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空气污染重点区域以控制PM2.5为主,到2017年底,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他地区则要求PM10浓度下降10%以上。
据介绍,从编制这份文件的初衷来看,环保部力图完成3大任务。一是试图从国家宏观战略的层面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注重改革创新,激励和约束并举,特别要着力构建政府、市场、企业以及公众共同奋斗的新的治理机制。二是在指标的设定上强调分区施策,分阶段地推动差别化的目标来实现。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些重点区域,要求以控制PM2.5为主,对其他的地区要求控制PM10。三是试图从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的再生产各个环节提出“一揽子”环境政策和经济政策。
截至目前,环保部已和全国31个省区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已有25个省区市为落实“大气十条”制定了本地的实施方案。此外,监测预警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3年底,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161个,共884个国控监测点,实时发布PM2.5等6项指标的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
环保部预计,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可以全面完成,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继续下降,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2年减少4%以上。
环保部表示,减排任务的完成与一些措施的实施是分不开的。2013年,环保部对未通过年度考核或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未落实的3省(区)、3个企业集团和6个城市实行环评限批,对43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1400万吨,1.9亿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等。采取这些措施,有效控制了主要污染物的新增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