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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正 摄
针对村庄垃圾收集及转运的人员和设施长期缺乏的现状,《规划》提出,各地要逐步建立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运输机制,通过每家每户参与以及鼓励农村低保人员参与等多种形式,建设相对固定的环境保洁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维持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运行。
力争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各镇实现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全覆盖;到2015年,全省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得到显著提高。
治工业污染:严格审批防污染向农村转移
省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省产业转移的推进,一些资源能源消耗大、规模小、工艺技术和设备落后、污染治理能力差、企业管理水平低的建设项目转入山区农村,对我省重要饮用水源地和农村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对此,《规划》指出,要引导工业进园、产业入区,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
对群众关注的重金属污染问题,《规划》要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禁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有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