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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有效解决“垃圾围村”的问题。
杨大正 摄
具体措施为,充分利用现有自来水管网,加强统筹规划建设,通过管网延伸供水、镇级中型水厂建设等方式实现连片、跨区域供水。对农村居住人口分散的山区,因地制宜选择较小规模的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加快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结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到2013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全省农村1645.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此外,就目前全省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现状,我省还将加快推进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水源保护区、具有饮用功能重点水库区范围内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争取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练江、枫江干流两岸中心镇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飞来峡水库、南水水库、高州水库、鹤地水库等重要水库库区和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漠阳江干流及其重要一级支流沿河的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治垃圾:重点推进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近来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关注,据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截至去年,全省67个县(市)中只有11个解决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其中5个县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个县生活垃圾运往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
对此,《规划》提出,我省将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规划建设,重点推进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县(市、区)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15年前,县县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15年镇级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八成。推进县域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完善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将垃圾处理场的服务范围辐射到周边镇村,探索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各地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鼓励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的村庄可推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技术模式,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基础上实现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