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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宁波象山县旦门山岛国内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颁发;11月11日,宁波象山的大羊屿岛成为全国首个公开拍卖的无居民海岛,标志着第一批无居民海岛开发目录公布以来,我国依法、科学、合理使用无居民海岛进入了实施阶段。海岛到底有何价值?我国在推进海岛开发上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那些困难?应该如何去推进海岛的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海洋局海岛保护处副处长仲崇峻。
记者:请问海岛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仲崇峻:海岛最主要的价值有三个方面:权益价值、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首先,海岛是沿海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国际海洋法以陆定海的原则,一个岛屿的主权归属可以决定这个岛周围以200海里为半径的海域的主权和主权权益的归属。一个很小的岛礁,从法理上讲,可以主张43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目前,我国公布的77个领海基点都在海岛上,所以海岛的权益价值非常重要。其次,海岛长期与世隔绝,人为破坏比较少,同时海岛还是地域自然灾害的天然屏障,存在着大量的珍稀或者是濒危的物种,其生态价值非常突出。第三,海岛是扩大对外开放、对内交往的窗口,是走向世界的桥头堡,是建立国家重要战略物资的仓储基地。同时,海岛还是迈向深海开发的重要据点和发展生态旅游的绝佳场所。目前,海岛的经济价值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和关注。
近几年,向海发展的趋势日渐明显,一些沿海城市依托港口岸线资源发展起临港工业,还有些地方开始了建设人工海岛,为当地的发展带来了比较高的生态价值和商业价值。应该说,在政府的引导下,大家逐渐意识到海岛式的用海模式的优点,包括人工岛和天然海岛,以这些海岛为基地逐渐发展成为海上“第二经济带”。
记者:为了促进海岛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我国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仲崇峻:我国高度重视海岛工作。《国家海洋发展事业规划纲要》提出要制定海岛保护和管理规划,“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强化海域和海岛管理,推进海岛保护利用,扶持边缘海岛发展,严格规范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
科学合理、可持续开发利用海岛资源,已经形成广泛共识。2010年3月正式颁布的《海岛保护法》,明确了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并规定建立海岛保护规划体系,海岛开发开始从无序变成有序。现在,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已经编制完成,正在报国务院审议。除了国家层面的规划,浙江、广东、福建等省也正在制定省级海岛保护规划,其中,浙江已经报到省政府待批,其他几个省也都完成得差不多。此外,针对每一个海岛开发都要进行规划,哪些地方可以开发,开发到什么程度,哪些地方要保护,都不能违背对该岛的定位。应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海岛规划体系,海岛使用的申请审批、有偿使用、用权等级评审测量等规范都已出台,相关制度都已经完备了。
另外,为提升海岛的价值,从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了海岛整治修复项目。两年来共实施海岛整治修复项目25个,累计投入资金约5亿元。项目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海岛地形的恢复与防护,如受损海岛岛体修复护坡,拆除岸边设施、整治清淤等;二是海岛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如海龟、中华白海豚等物种的保护和监测,以及人工珊瑚礁的修复;三是海岛基础设施改善,如海岛的垃圾污水废弃物的处置、淡水资源的养护等。最后是一些遗迹景观的维护。如青山岛的古炮台等一些有纪念意义的遗迹,都是修复项目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