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权威解读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政策

2011年05月19日09: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国家公益林 森林蓄积 初植密度 科学发展观 分区施策 林分结构 内蒙古林区 公益林补偿 重点公益林 区划界定

改革发展方面

1.关于政社性支出。

天保工程二期政社性支出补助政策,充分考虑了企业承担的各种社会职能、实际经济困难、林区职工低工资等因素,在政策框架的制定上,一是提高了补助标准,二是扩大了补助范围。这种安排更切合企业的实际,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还为企业分离社会职能创造了条件。

教育、医疗卫生、政府3项经费补助政策是:

补助人数:以2008年底教育、医疗卫生、政企合一机关事业等单位实有国有职工数量为依据,不包括离退休职工、混岗职工、临时工等。

补助标准:工程一期的教育补助1.2?万元/人·年;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的卫生补助6000元/人·年,东北内蒙古等重点林区的卫生补助2500元/人·年。工程二期的教育补助提高到3万元/人·年;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东北内蒙古等重点林区的卫生补助,分别提高到1.5万元/人·年和1万元/人·年。工程二期,政企合一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3万元/人·年。

公检法司经费:国家已明确规定将林业公检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但为鼓励各地积极工作,继续按照一期补助标准1.5万元/人年进行安排。

消防、环卫、社区管理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补助标准:一期工程虽然没有安排这些项目的补助资金,但国有林区在“大企业、小政府”以及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这些本应该属于政府承担的社会化职能,长期由企业负担。为推进这些公共服务化功能移交政府管理,中央财政按照2008年底人数和各省(区、市)年社平工资的80%测算了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补助的前提是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2.关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一次性安置人员)政策。

考虑到这部分生活就业非常困难,养老、就医问题十分突出,工程二期方案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国有林业单位跨行政区域的,由所在地、市或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关于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二期方案要求,将林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公益事业,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行业规划。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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