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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会渺茫
在这场你争我抢的北极油气资源争夺战中,中国一直像个“局外人”。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北冰洋是沿海国管辖海域之外的海洋,是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海。公海的海底为“国际海底区域”,其资源属于“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都享有对“国际海底区域”及资源的权利,而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之一。
根据另外一个有关北极的国际条约(1925年生效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北极地区不得用于战争目的,缔约国国民有权自由进入,并在遵守当地法律的条件下平等从事海洋、工业、矿业和商业等活动。而中国也是41个缔约国之一,按理也享有相关权益。
但是,目前来看这些所谓的权益对中国来讲实现起来并不现实。即使是在很快即将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的油气资源上,中国很难找到分享利益的切入点。
“截止目前,中国政府并没有拿出一个明确的政策和态度出来。”朱丰告诉记者。虽然中国难以现实性分享到北极油气开发带来的好处,却可能是这场盛宴中潜在的受害者之一。开发北极油气资源,环境必将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而如果环保做得不到位,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
“北极油气开发难度很大,既要具有深海油气开发的技术,还要经受住低温极寒条件的考验。中国的石油企业在技术储备和装备研制上都还不过关,海洋油气开发核心技术的落后是关键问题。中国企业,最多可以有一些劳务输出和低端设备的出口机会。”冯跃威表示。
(本文来源:财经国家周刊作者:刘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