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各区域城市公众环保状况满意率报告

2010年11月05日09:4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综合整治 城市环境管理 十一五 我部 考核管理 年度报告 环境保护局 终审 考核指标 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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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部地区

【环境质量】福建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高;东部地区各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整体状况比较均衡,差异较小;城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方面,辽宁省和浙江省低于全国平均值的城市较多。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山东省各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优于其他省份,而辽宁省大部分城市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尚待提高。

【小结】东部地区各省整体环境状况比较均衡。江苏省、河北省和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辽宁省和浙江省的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辽宁省则需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

(三)中部地区

【环境质量】河南省和黑龙江省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低于全国平均值的城市较多。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一项,大部分城市高于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值,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

河南省、湖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状况良好;吉林省、山西省和黑龙江省部分城市则在中部地区排名靠后。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河南省和吉林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良好,湖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略差,湖南省大部分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低于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值。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吉林省、湖北省和山西省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所提升,但黑龙江省和湖南省大多数城市此项指标低于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水平。

【小结】黑龙江省和河南省需进一步加大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力度,山西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需不断改善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黑龙江省和湖南省需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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