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印度尼西亚巴厘岛12月12日电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12日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三项建议。他表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需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和谐与平衡。
解振华在当天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高级别会议上说,气候变化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应对这一挑战,需要世界各国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真诚合作,作出共同努力。
解振华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三项建议: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其所确立的目标、原则、承诺和合作模式必须长期坚持。关于2012年后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应继续按2005年蒙特利尔缔约方会议所达成的 “双轨”安排深入讨论。
二、公约附件一国家应拿出政治诚意,大力推动议定书第三条第九款特设工作组的谈判,尽快完成附件一国家减排潜力和减排目标范围的分析,制定工作时间表,最晚在2009年前谈判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确保第一、二承诺期之间没有任何间隔。
三、公约长期合作对话促进了缔约方之间的交流,应进一步强化公约的实施,切实将公约关于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的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方面,附件一国家的减排政策和措施需要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要建立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有效机制,使发展中国家有能力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加强公约实施的进程最迟不应晚于2010年取得实质成果。
解振华认为,要根本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需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寻求平衡;保持人与人间的和谐,要寻求穷人和富人间的平衡;保持代与代间的和谐,在过去、现在和未来间寻求平衡;保持国与国间的和谐,在不同的利益间寻求平衡。
解振华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在致力于发展经济的同时,已根据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采取了大量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中国已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中国政府将本着对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负责任的精神,不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记者任海军 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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