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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之争再起
牵制这1659名游客的,是沙钢船务与海航旗下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两公司均注册在香港)之间的一笔近6000万美元的债务纠纷。
沙钢船务是一家2004年在香港注册的航运公司,当时为江苏沙钢集团下属企业拥有,后经两次股权重组,目前已脱离沙钢集团。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2008年在香港注册成立,隶属于海航集团旗下的大新华物流集团。
对于此次债务纠纷,沙钢船务法务部负责人9月15日回应称:2008年8月6日,沙钢船务与大新华公司签订了租船协议,沙钢船务出租一条好望角型巨轮给大新华公司,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了担保函。该轮于2010年4月20日交船给大新华公司,但大新华公司于2010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
沙钢船务根据合同约定,向英国伦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经裁决:大新华公司须支付沙钢船务5837.57万美元(不包括利息及律师费用等约700多万美元)。沙钢船务同时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
该负责人认为,大新华公司已因拖欠多方租金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应履行担保责任。但沙钢船务多次与海航集团沟通未果,因此公司不得不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资产,并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资产申请。济州地方法院按照司法程序裁定,于2013年9月13日扣押“海娜号”邮轮。
“该诉讼还在英国法院审理中,并不是如沙钢船务所说的已经裁决。沙钢单方面发表这种声明是不合适的。”海航集团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对于下一步海航将如何处理该纠纷,要先等待法院的审理结果。
此次沙钢船务与海航旅业之间的债务纠纷不禁令人联想起令海航颇为棘手的另一起纠纷——与九龙山原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转让款纠纷。2011年3月,九龙山原实际控制人李勤夫等将九龙山29.9%的股份转让给海航集团,使海航成为九龙山的实际控制人。但此后,李勤夫以海航未足额付清股权转让款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甚至对簿公堂,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九龙山也因管理层的内斗而面临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