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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的首要任务是尽全力将旅客安全接回国。”海航旅业相关负责人9月15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截至记者发稿时,海航已派出五架飞机飞往韩国,分批次将旅客运送回国。海航同时表示,将根据游客舱房类型的不同,给予每人2000元左右的经济补偿或旅行方案补偿。
不过,引发此次扣船事件的海航与沙钢船务之间近6000万美元的债务纠纷恐怕不会因游客回国而简单结束。这不禁令人想起海航另一起悬而未决的诉讼案件——与九龙山原董事会之间的股权转让款纠纷。稚嫩的邮轮游艇业在国内才刚起步,海娜号扣船事件值得警醒。行业经营者涉足新型产业的前提,是完善自身管理,游客安全始终应是第一位。
海娜号前途未卜
海航旅业15日下午在首都机场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最新的赔付方案为现金和旅行二选一模式。现金补偿为内舱客人2000元,海景房客人2300元,旅行方案为一年内“海娜号”内舱房船票一张。
“我们预计最快周一放船,现在也正在积极与对方协调沟通。”海航旅游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海航方面已把30亿韩元保证金支付到韩国当地律师账户,但适逢周末,保证金无法及时支付至法院账户。由于目前船只还被扣押在韩国,“海娜号”下一步的经营情况暂时也不好谈。
9月13日,海航旅业旗下的“海娜号”邮轮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留。原因是,沙钢船务有限公司以法律纠纷为由,向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船舶。沙钢方面要求缴纳30亿韩元保证金才能释放船只,但事发周末,缴纳保证金不顺利,导致船上1659名游客及650员工滞留。
海航旅业认为,大新华轮船与沙钢船务之间的纠纷是正常的经济纠纷,当事各方已约定适用英国法律,由英国法院管辖。沙钢船务在管辖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通过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涉嫌违反国际公约。
国际诉讼律师郝俊波认为,海航旅业邮轮需在韩国港口靠岸,如无特殊情况,此时韩国法院对邮轮有管辖权,韩国法院有权扣留上述邮轮。而这或许正是沙钢船务采取的一种诉讼策略。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文婕律师则认为,由于济州地方法院扣留“海娜号”后正值休息日,海航方面无法及时处理保证金缴纳、结汇等手续,致使数千名中国公民滞留,法院这一做法有欠考虑。如果原告败诉,法院和起诉一方有可能要承担“海娜号”遭扣、游客滞留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