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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调事业单位的公益性
自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实行“活工资”政策以来,特别是2009年首先在义务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全面试点以后,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各不相同。
何凤秋和她的同事曾做过调研并撰写了《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现状分析》一文,将绩效工资分配中的现状归纳为:绩效收入差距过大;绩效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过大;绩效工资的方法基础─岗位绩效评价不够科学和完善,各单位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性质的津贴’占总收入的比例大多为30%~60%,有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甚至为80%,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岗位工资的主体作用,从而误导一些事业单位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基本的公共服务。”何凤秋说。
在何凤秋看来,出现绩效工资分配混乱的情况,归因于一些单位内部管理,“如果考核制度相对公平,内部矛盾就会少很多。”何凤秋说,“绩效工资的推行,一是考验政府部门的执行能力,第二就是考验其管理能力。”
“一些事业单位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只顾出台考核方案,拿方案去发工资,但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前期的制度没有配合好,最后的问题一定出现在分配上。”何凤秋说。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虽然走在前面,但整个事业单位的改革也要和分类改革、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养老薪酬体系的建立等共同推进。“光靠工资制度改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要有体制机制上的突破。”汪玉凯说。
2011年4月,中央确定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按照社会功能,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在汪玉凯看来,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紧密结合才能取得显著进展。
“改革的方向还是要强调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整个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要让事业单位的功能充分发挥,现在应该是越来越往规范的方向上走了。”何凤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