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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编外”同工不同酬
我国现有126万个事业单位,约3000多万人,分布在教育、医疗、卫生、科研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这是知识分子集中的领域。推行绩效工资、规范津贴补贴曾被许多专家认为是事业单位改革向深水区推进的做法。
上海市某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一位基层“编内”工作人员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早就听说我们要推绩效。到2011年底还没见到方案,具体怎么评,领导都不知道。”
何凤秋向本刊记者介绍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时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基本工资,可变的是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津贴补贴目前也纳入到绩效工资里面。
上述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向本刊记者晒了他的工资条,除去还没推行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岗位津贴、行业津贴、物价补、交通费、伙食补,和一些七七八八的小项目奖金。那些没有编制的,就只有基本工资,这就少了一块。”
编制是造成工资条目不一样的一个直接原因,“单位内部的管理方法,很有可能同工不同酬。”何凤秋举例,高校管理工作者的工资制度参公后,按照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管理,按行政职务层级发。其他在编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按岗位绩效工资发,“还有一种编外聘用、在岗不在编的老师,可能他干的活跟在编的老师一样多,待遇可能有差别。”
2011年11月22日,北京市编制办发出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将于2012年2月前摸清“家底”,此举被认为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咱们现在的很多编制都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近些年的调研发现,绝大部分单位都在超编运行,这次清理有利于核定工资总量的时候一并考虑各种人员的状况。”何凤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