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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投靠”求生存 国企“盘剥”发横财
“过去让民间干是因为国有资本没有钱,现在国有资本雄厚,肥肉都自己吃了,留给你民间的自然少了。现在只要是国企想进入的领域,民企明智的选择是‘卖身’给国企,否则单打独斗很难活下去。”名流公司负责人说。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福建一直是民营经济比重较大的省份,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两地采访投资问题时,听到地方干部谈论最多的却是如何与央企对接。在区域经济竞争的压力下,一些地方把引进央企作为快速做大经济总量的捷径。
正是得力于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泉州市的经济总量十多年来一直稳居福建首位。上世纪90年代初,泉州市曾因“一夜之间卖掉37家国有企业”,在全国引发关注。有当地干部提及此事说,“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市领导说,泉州招商引资的重点要从外资、民资转到央企。”泉州市经济部门一位人士说,福建过去投资主体主要是民企,导致产业结构偏轻,经济总量不大。现在引进央企,主要是调整结构的需要,央企在做大经济总量上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些民间投资者已经感受到来自国企、央企的压力。在福建,国药集团已决定在厦门建立区域总部,国药集团有可能最终控制福建的药品销售终端市场。东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是福建省药品流通领域最大的民营企业,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目前拥有药品生产、物流、零售终端等全产业链,集团年销售额已达到10多亿元。面对国药集团的收购“利诱”,犹豫再三,最终还是接受“收编”。东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将其药品终端零售网络51%的股权卖给了国药集团,国药集团由此取得了控股权。
1994年,泉州15家民营企业合股成立名流公司,采用BO T方式投资2.5亿元修建刺桐大桥,成为国内首例民营BO T基础设施项目。此后,名流公司董事长陈庆元又多次申请以BO T方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但都没有成功。
记者调查发现,“国企资源溢出、民企市场挤出”现象不仅在实业经济领域加剧,甚至还出现一些国企利用强大的融资能力、以高于银行利率几倍的资金价格放贷给民企,国企“盘剥”民企成为“食利者”。在浙江一些地方,国企从银行贷款出来,转贷款给民企、房地产企业,利息年收益率为17%至20%,是银行利率的3倍左右。其惯用的手法是:以股权投资进入,控制财务,以固定回报率全资退出。一般协议两年,每年获得17%至20%收益,但是不参与经营,只拿固定回报。
“国企利用低息贷款‘输血’民企、房地产业获利,这个现象非常严重。现在的一些国企、央企,可以不劳而获,只要借助融资能力盘剥民营企业,就可以发财。民企多数都是死在资本上。”浙商投资促进会副会长蔡骅说,“如保亿集团、金城房产等,在浙江省,属于二级资质以上的民营房地产企业至少有一半以上向国企、央企借贷。”
垄断趋强化民资执行新政遭“挤压”
一些政府部门积极主动支持国有投资,而有意无意地限制民资。从行业来看,铁路、能源、金融、市政公共事业等重要领域民资进入没有进展,相反,来自旧有部门的垄断却有强化趋势。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室主任周冠鑫认为,“新36条”措施是好的,但是“雷声大雨点小”,实施一年多来,效果令人失望。一些中央部门没有任何动静,有些部门政策甚至与新36条相矛盾。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文件落不了地。如国资委要求非以房产为主营业务的国企剥离房地产业务,但这些部门和国有企业响应态度不积极;再如包括石油、电力等进入都没有具体政策,民企“看得见进不去”。
新36条出台之初曾被寄予期待,中央政府态度明确积极,国务院多次出台文件,明确规定“鼓励民资通过兼并重组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但具体执行的政府部门和主要垄断行业态度消极。一年来,只有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不多的省份制定了实施细则,一些政府部门积极主动支持国有投资,而有意无意地限制民资。
厦门市组建了十大国企集团,业务涉及外贸、房地产、港口、物流、轻工、商业、路桥建设等多个领域。厦商集团业务范围甚至包括社区小超市和风味小吃生产;轻工集团则包括节能照明、罐头食品、电池等。“国企什么都做了,民间资本还能有多少空间?旧36条、新36条都说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像厦门市有路桥公司,架桥修路还可能有我们的份吗?”厦门泉州商会的一位人士说。
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杨轶清说,国企“挤压”民企手段是多方面的,例如提高行业准入条件、行业集中度、淘汰落后产能以及整顿行业秩序等,诸多标准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标杆,客观上排斥民间投资,排挤民营企业。而其理由,可以冠冕堂皇甚至上纲上线无可辩驳。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说,国家经济资源配置实际上已经完成,如何让民企进入由垄断国企把持的“新领域”?因此两个36条,出发点都很好,但效果不好,关键就是既得利益方不会退出。“就像一个已经满员的房间,如何再进入新成员?”